9月22日,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宿迁市产品混凝土行业协会安排17家混凝土企业达到独占协方案行政处罚决议书。
决议书显现,江苏省商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6月对宿迁市产品混凝土行业协会安排17家混凝土企业达到独占协议行为立案查询。2026年2月,江苏省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议。
2019年5月6日,宿迁市混凝土企业联合提价的音讯在微信朋友圈、大众号传达,内行业界以及下流商场中发生较大影响。江苏省商场监督管理局获取线日起对涉案行业协会和混凝土企业安排反独占查询。2019年6月3日予以立案。
经查,2019年5月5日,宿迁市产品混凝土行业协会与其会员单位洽谈,制定《市区混凝土价格调整告诉》,清晰“对混凝土商场行情报价做必要的调整:自2019年5月6日起,市区C30一般混凝土的价格,一概在原销价格的基础上,每方混凝土价格上调35元;其它等级标号混凝土的价格作相应调整。期望各会员单位接此告诉后,赶快与用户对接,做好解说作业,完成价格调整到位。”
同日,宿迁市产品混凝土行业协会将价格调整告诉发至会员企业微信群,约好赞同价格调整的会员企业,于5月6日到协会对价格调整告诉盖章承认。经查,17家会员企业对调价告诉予以签章承认。
本案的涉案单位为当事人和宿迁市其他17家混凝土运营企业:宿迁市仁恒建材有限公司、宿迁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苏中豪建材有限公司、宿迁市华益混凝土有限公司、宿迁市金坤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大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宿迁佳华建材有限公司、宿迁华城产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宿迁环美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华美建材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苏华美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业丰建材有限公司、江苏华祥混凝土有限公司、宿迁贝斯特建材有限公司、宿迁市政大建材有限公司、宿迁恒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海(宿迁)建材有限公司、江苏洋河新城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商场监督管理局以为,当事人作为行业协会,应当引导本行业的运营者公平竞争,遵法运营,其安排会员企业固定或许改变产品的价值的行为,违反了修正前《反独占法》第十六条的规则。根据修正前《反独占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则,该局决议责令当事人中止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对宿迁市产品混凝土行业协会及17家会员企业均处以罚款5万元。